(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注: 一、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普通类 (历史等科目类) 527 分、普通类 (物理等科目类)12分,用于军事院校以及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
二、共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说明:
1.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第 1条规定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为: 历史等科目类文化 336分/专业合格,物理等科目类文化336分1专业合格。其中,取得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治疗、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教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依艺术、包装设计等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目美术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60 分,音乐省统考成绩须达到 120 分,编导省统考成绩须达到 1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