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对旭航集团出具境外上市反馈意见 要求说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等

智通财经   2023-07-08 00:34:20

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7日,中国证监会国际部要求旭航集团出具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涉及股权架构、股权变动、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国有股份等多方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具体如下:

一、关于股权架构。请补充说明:(1)你公司股东Oriental Financial Holding Corporation的自然人股东Yuqing Xu的情况,是否为境内自然人,以及其履行外汇管理监管程序的具体情况;(2)上海祁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筑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境内股东是否属于境内私募基金,是否已履行境内私募基金备案等程序;(3)你公司股东上海祁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剡一尧的基本情况,以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旭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肖利的基本情况。

二、关于股权变动。请补充说明:(1)你公司历次股份变动的价格、定价依据、价款支付情况及税费缴纳情况等;(2)你公司最近一年新增股东香港昇汛贸易有限公司和Preipo youjing Limnited取得股份的具体定价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估值等依据;(3)你公司主要境内运营实体杭州旭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酷哦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星空互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的价格、定价依据、价款支付情况以及税费缴纳情况。

三、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请补充说明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预计募集资金量,并列表说明发行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四、关于国有股份。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国有股东盐城国智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出资和本次发行上市时,除内部决策程序外的国资管理程序履行情况(如有)。

五、关于规范运作。(1)你公司业务包括拍摄制作短视频和为文化机构发行、推广和销售数宇藏品提供服务等,请补充说明上述业务是否属于互联网文化活动,是否涉及外商投资禁止或限制的领域,以及履行行业许可或备案程序的情况;(2)请补充说明境外开展经营的总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印度尼西亚和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3)你公司境内业务涉及直播营销等业务,请补充说明收集及储存的客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招股书显示,旭航集团致力于以内容和数字技术为驱动,通过强大的产品及服务矩阵,助力打造城市新名片、振兴地方品牌、拉动区域消费,带动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让数字经济成为城市发展的新引擎。

根据ResearchAndMarkets的研究报告,中国数字广告市场是规模在2020年为390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620亿美元。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旭航网络已发布的短视频和软文总共产生了超过1560亿次的浏览量;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的新媒体账户基础包括了524个自营账户和491个合作账户,总共覆盖了约2.07亿的互联网关注者。

财务方面,于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前九个月,旭航集团的收入分别为3.51亿、4.71亿和3.39亿元人民币,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4492.5万、7730.3万和5761.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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