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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当个险渠道面临深度转型之际,银保渠道重回险企战略视野,亦成为拉动保费增长的“顶梁柱”。然而,随着银保渠道回暖,保费收入同比上涨,保险机构向银行代理机构支付的银保业务手续费也“水涨船高”。
蓝鲸财经获悉,为规范人身险市场秩序,促进银保业务健康发展,杜绝“小账”“暗帐”,日前,上海等多地出台银保手续费自律公约。
近日,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以下简称“公会”)结合上海市人身险业务发展实际情况,组织行业制定了《上海市人身保险银保业务自律公约(2023 年版)》(下称自律公约)。自律公约在保险行业人员管理、业务规范、费用管理和自律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强调保险机构须严格遵守并持续贯彻“保险姓保”的业务导向,遵守审慎合理的银保业务发展规划、预算、政策、费率等指标,合规展业。
保险机构在开展银保业务时,应自觉遵守合规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合作的原则,促进银保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积极维护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
需关注的是,自律公约中强调多个“不得”。包括,保险机构承诺不通过其他渠道及方式变相增加银保业务手续费,坚决杜绝银保小账;不得签署涉及手续费或变相提高手续费的补充协议;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给予银行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合作协议约定以外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现金、各类有价证券,或者报销费用、提供旅游等。
实际上,“小账”、回扣等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当前银保渠道的火热。今年以来,已有多家人身险公司分支机构因虚列银保客户经理薪酬或银保渠道虚列业务管理费被罚,比如幸福人寿淄博中心支公司、国华人寿淄博中心支公司等。
既然明知走“小账”有风险,各公司为何还顶风作案?国联证券研报表示,随着代理人渠道过往的人海战术不再奏效,保险公司也在积极寻求多元化的渠道发展,而银保渠道天然具备客户基础更广、销售场景更多元等优势,因此在代理人渠道改革和疫情冲击的背景下,各保险公司均在积极发力银保渠道、加强与银行的合作。
但用高手续费换保费,显然并不可取。当前,监管部门已严令保险公司执行“报行合一”,即要求保险公司对费用进行细分,且注明用处以及比例等,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和使用情况需要与报送给监管部门的费用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保持一致。
业内专家表示,自律公约出台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银保业务行为,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银保业务环境,提升银保业务的内在价值。但显然,除了监管处罚,遏制银保渠道“小账”“暗帐”等行为外,良好的竞争环境还需要各方共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