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晚间,新潮能源(600777.SH)发布公告称,成都市锦江区法院近期作出的两份《执行裁定书》显示,公司被追加为两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此后,公司第一时间向锦江区法院了解情况、启动司法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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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上述两案件系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与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盛源)、唐万新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四川省高院判令合盛源就两案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虽然新潮能源并非上述两案的债务主体,但在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锦江区法院根据执行申请人四川信托的申请,认定新潮能源系被执行人合盛源的股东,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地区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新潮能源存在从合盛源抽逃出资的行为,故以此为由,裁定追加新潮能源为两项案件的被执行人。对此,新潮能源表示不服,并分别就两案件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合计不超过6亿元(以公司对合盛源投资金额6亿元为限),案件处于一审受理状态。
“本案中,四川信托用于证明公司抽逃出资的新疆地区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均已经由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撤销,公司不存在从合盛源抽逃出资的违法行为。”新潮能源指出。
同时,新潮能源方面还表示,根据《执行裁定书》记载:锦江区法院曾就两案举行公开听证,公司未参加听证,亦未作答辩,但事实上,公司此前并不知悉两案情况,亦没有收到过锦江区法院的司法文书或听证通知,前述情况剥夺了公司参加听证程序及答辩的权利,程序违法。
据悉,合盛源是新潮能源参股公司,2016年,新潮能源曾向合盛源支付6亿元增资款,完成出资缴付义务,2019年,公司对该投资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6亿元,计入2018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唐万新是“德隆系”掌门人。2018年12月,“中植系”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中岩)与北京正和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唐万新合同纠纷,申请追加新潮能源为被告,让新潮能源与“德隆系”之间的联系浮出水面。2019年6月,新潮能源回复问询函时表示,自2018年12月24日至本问询函回复披露日,公司与唐万新、“德隆系”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关系。
受益于国际油气市场变化,2022年以来,新潮能源业绩喜人,去年全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31.28亿元,同比增长756.73%;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6.35亿元,同比增长20.55%。
不过,近年来,新潮能源的公司治理也问题频发,股东控制权争夺、违规担保等事项多次引起舆论关注。其中,最受到关注的当属其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间的差额补足案件。据悉,2017年6月,新潮能源时任董事长黄万珍指使相关人员,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在涉及本金为25亿元的巨额《差额补足协议》上加盖公司印章,为借款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做担保。最终,广州农商行未能收回贷款,转而起诉新潮能源等担保方。
目前,就与广州农商行间的案件,新潮能源已向最高法提出再审申请,并已获立案审查。同时,6月20日,新潮能源公告称,就公司因广州农商行起诉案件遭受损失的事项,针对相关责任人员涉嫌刑事违法行为,已向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并于近日收到《立案告知书》,该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
6月26日晚间,就公司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上交所火速向新潮能源下发监管工作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