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带其他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对浙江和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达科技”)2022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
其他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2102 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带其他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董事
会关于带其他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
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导致带其他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事项
研发大楼的部分楼层出租给公司合营企业浙江嘉源和达水务有限公司以及公司
供应商嘉兴华邦电子有限公司使用,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
有关规定。截至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整
改工作。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天健会计师的意见。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带其他
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
用者关注有关内容。本报告并未对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产生影响。同意《董
事会关于带其他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我们认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关于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我们要求公司董事会
及经营管理层对出具带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高度重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杜绝未来再
次发生此类问题的可能性,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晓龙、姚武强、佟爱琴
查看原文公告